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關于出版2023年《福州法律援助》 季刊詢價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需求,現對2023年《福州法律援助》季刊出版項目進行詢價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采購人: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項目名稱:2023年《福州法律援助》季刊出版制作。
采購內容: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福州法律援助》季刊出版制作服務。
3.采購要求
(1)2023年全年總共4期刊物的設計、編輯、印刷、出版、送貨及綜合服務(包括專業法律編輯、美術編輯費用、每期樣稿編輯、每期負責輔助出版物申請并通過文字校對及日常對接服務,設計排版精美五日內出初稿,根據修改意見3日內修改完成,1日內打樣完成,修改打樣次數不限定。所有設計及圖片須為原創,設計作品不理想無條件更換設計師,更換設計不滿意有權取消本次印制服務,設計作品無版權糾紛,如遇加急情況3日內完成印刷)。
(2)每期季刊規格:尺寸為A4紙大小,封面銅版紙250g(覆亞膜),內頁銅版紙157g,頁數約40P,騎馬釘裝訂,全彩色印刷500本。(具體規格變動時和中標單位另行簽訂合同)
(3)最高限價:45000(含)元;
(4)比價方法:最低評標價法。
4.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投標人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信用查詢截止時點: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年檢合格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公章,且在有效期內。
(3)供應商營業場所需在福建省福州市六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內。
(4)供應商應具有參與設計政法類刊物的經驗,提交報價時,需同時提供報價人制作過的刊物一份,在同等報價的情況下,質量更優的報價人推薦為第一候選人;
5.報價要求
(1)報價人在報價文件中需附相關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具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條件的承諾書;
(2)報價人代表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3)報價文件份數:一式二份;
(4)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不納入比價;
(5)報價人應提供正式發票,報價應包括完成報價文件所確定的范圍的全部費用。
6.報價文件的遞交
(1)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下午17時00分(北京時間),遞交地點為福州市鼓樓區新權南路12號金福商廈6層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報價文件應加蓋報價人公章,裝入同一紙袋后密封,并在封口處覆蓋粘貼蓋有報價人公章的封條,在紙袋表面寫明項目名稱后按要求時限遞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先生
聯系電話:0591-83217639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3月6日